中新網寧德8月21日電 (葉茂)男子以攢錢結婚為ssd固態硬碟幌,將女友從廣東帶至福建,並引誘、唆使女友在按摩店從事賣淫活動。福建福鼎市法院21日披露,以引誘賣淫罪,判處石某有期徒刑2年,並處罰金3萬元人民幣。
  法院審理查明:石某與彭某系隨身碟老鄉,2人在廣東潮州市打工期間認識。2011年8月間,石某將彭某從潮州帶至福鼎,假意承諾攢錢一年便與其回老家結婚,從而唆使彭某在按摩店內從事賣淫活動,得款用於共同開支。
  2013年10月18日晚,彭威剛記憶體某因經濟、結婚等事宜,與石某發生爭吵後,向公安機關報案。
  法院審理認為:石某假借與他人結婚名義,誘引女性朋友到色情場所賣淫,從中ssd固態硬碟獲利,其行為已構成引誘賣淫罪。據此,法院作出上述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男子以攢錢結婚為幌 引誘唆使女友按摩店賣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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